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复兴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工作中谋划和推进
围绕建设“经济强区、幸福复兴”工作布局,切实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细化优化工作措施,努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打击与服务并重,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套路贷”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3件18人。其中,我院办理的李某某、王某某、姬某某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依托开发区检察室加强与辖区企业的沟通交流,院党组成员分头走访非公企业10余家,为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13项。
持续加强环境司法保护。把环境保护作为检察机关的重大社会责任,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常态化工作模式。批捕、起诉涉及环境保护案件3件4人。其中,办理的董某某、孙某某涉嫌污染环境案,起到了较好的警示震慑作用。与区水利部门联合制订了《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协同推进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检察长担任渚河康庄乡贾沟村-蔺家河段的河长,多次召集乡、村两级河长以及有关人员督促防汛、绿化、整治等工作,为加强环境司法保护作出了应有贡献。
大力开展精准扶贫活动。深入开展“一帮一”“精准扶贫”等活动,共对我区和大名县26名帮扶对象进行帮扶110余次,通过主动上门走访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的实际困难,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60多项,其中为帮扶对象王某某解决女儿上学费用8500元,得到群众好评。
积极参与绿化征迁工作。积极参与绿美复兴建设,多次组织干警到康庄乡老狼沟、贾沟村等地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栽种核桃等树苗共计3000余棵,在老狼沟的荒山上建成了50余亩的“检察林”。在前、后郝村征迁工作中,院领导亲临一线,参战干警走街串巷,加班加点,通宵鏖战,圆满完成了所担负的工作任务,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实绩突出单位”。
二、宽严相济重实效,努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黄赌毒、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涉众型经济等犯罪。特别是对涉及我区社会稳定发展的重点案件,勇于担当,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形成了打击声势,有效震慑了犯罪。截止目前,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刑事案件192件260人,批准逮捕147件19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2 件238人,起诉144件209人;提出量刑建议119人;列席审判委员会7次。
完善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完善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制度,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证据,对不符合逮捕和起诉条件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45件61人,不起诉13件22人。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范机制,实行瑕疵案件通报、评查制度,全年通过自查、互查、集中审查等形式,共对188件案件进行了评查,确保了案件质量。
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建成了复兴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网站、检察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坚持“三下沉”制度,院领导带头每周深入到康庄乡、邯钢路社区和王郞社区,共接待群众信访和法律咨询300余人次,通过释法说理,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余件。在全国及省“两会”期间,将信访稳定作为中心工作,通过摸排隐患、加强稳控等多种措施,实现了无进京访、无集体涉检访的目标。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力度,成立了“未成年人法律帮帮团”,委派检察干警担任辖区内10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主动作为谋发展,聚焦主业加强法律监督
坚持宪法定位,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不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切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对公安机关、审判机关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着力加大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量刑畸轻畸重等重点环节的法律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3件,纠正漏捕12人;追诉遗漏罪行12件,追诉遗漏同案犯22人,书面纠正违法40次,提出抗诉5件10人,切实促进了司法公平公正。
全面开展刑事执行监督。注重强化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对157名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办理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31件;联合区司法局组织召开全体社区矫正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动员会3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13人,出具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12份;办理财产刑执行违法案件24件,其中对判决生效的韩某某财产刑未立案执行监督案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大力推进民事行政监督。完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受理、办理机制,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监督。对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对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
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监督。把开展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成立了全国首家公益诉讼案件举报中心,把传统举报方式与新媒体举报相融合,搭建了高效综合性信息工作平台,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公益诉讼专刊和《检察日报》等媒体刊载;区委、区政府“两办”联合下文,印发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为促进此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利用召开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普法宣传日和深入社区搞宣传等形式,提高人民群众了解、参与公益诉讼的积极性;多次组织由公安、市场监管、环保、国土等多个部门参加的公益诉讼座谈会,初步建立了协调沟通、线索移送等机制。2018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件,其中,针对西环路车辆尾气超标、散煤非法运输和箭岭、丰泰丰逸小区在建工地风沙扬尘等问题,迅速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了整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持续发力出重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强化组织保障,健全长效机制。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侦监、公诉、未检、民行、刑执、案管、控申、纪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出台了《复兴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制订了信息共享、线索管理、案件会商等措施,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在全院范围内抽调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8名入额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专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基础。
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在单位门口、复兴广场、赵苑南门、岭南社区、邯钢94号院等地方,悬挂扫黑除恶标语、设立举报箱、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认知度,鼓励群众踊跃检举揭发犯罪线索。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宣传活动20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等资料4000余册,利用“两微一端”等自媒体发布信息90多条,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严格依法办案,做到快捕快诉。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适时引导侦查取证,快捕快诉,确保案件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截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8件42人,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5件37人,不捕5人,起诉1件3人(其余案件正在审查中),向扫黑办移交线索5件。办理的李某某涉黑等案件,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邯郸电视台“法治路上”栏目宣传介绍了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五、阳光司法促公信,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社会形象
全面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区人大各项决议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向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专题汇报了“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主动邀请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走进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体验检察为民服务,并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余条,全部进行了整改和答复。最高检《人民监督》对我院的做法予以刊载。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先后聘请各行各业近30余名人民监督员和政协委员担任我院“检察联络员”,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6件12人。在第十中学举办的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有关师生代表240余人参加,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不断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完善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内容,着力推动公开内容向司法办案延伸。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37条、重要案件信息29条、法律文书138份,接待律师、代理人64人次。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新媒体等与社会公众互动,通过“两微一端”、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60余条,使检察权运行更加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强基固本打基础,打造一流班子建设过硬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检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大力提素质、强作风、夯基础,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坚持政治教育凝聚思想。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和落实好“三会一课”、网络学习等制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通过阅读红色经典著作、收看《焦裕禄》《杨善洲》《李保国》等影视剧和开展红旗渠精神大讨论,提升了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大力培树先进典型,全院共有5个集体和17名个人受到区以上表彰奖励。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素能。开展“岗位轮训”、“业务实训”、“检察业务大讲堂”等各类培训活动,有力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取得了一系列检察调研理论成果。《论司法改革背景下检察工作新格局》一文,在第十九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上进行了书面交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有“准心”》一文被河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授予优秀奖;《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对策》一文在第九届河北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并授予二等奖。
推进司法改革激发活力。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办案组织,强化司法绩效考核,制订了《复兴区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核定员额计划,完成了第三批入额检察官遴选工作。通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有力促进了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狠抓作风建设从严治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激发干警拒腐防变自觉性。正风肃纪,积极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抓好干警日常管理,由政治处、纪检、办公室对干警在岗在位、工作纪律进行不定期检查,结合早点名、指纹签到、网上签到,坚持每月通报,有力促进了我院作风建设。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和进步,先后被共青团河北省委授予“河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称号,在全市检察机关“工学大竞赛”活动中获得第三名,在年度考评中被市检察院评为“综合考评先进单位”、领导班子被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复兴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扫黑除恶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公益诉讼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四是司法改革工作还需进一步推进;五是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九届五次全会部署,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突出重点,全面发力,为夺取新时代经济强区、幸福复兴建设新胜利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前进。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始终用先进政治理论指导检察工作,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落实落地。
二要强化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积极主动作为,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更好地服务保障区域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三要加大扫黑除恶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依法坚持适时提前介入,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的密切配合,对重大案件集中攻坚,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四要推进公益诉讼向纵深发展。始终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积极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与行政机关建立起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沟通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要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按照上级院部署,大力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与监察委员会相衔接的检察工作机制。
六要严管厚爱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切实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狠抓干部队伍管理,把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努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洁忠诚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忠诚履职,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夺取新时代经济强区、幸福复兴建设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