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姐最近咋瘦了好多?快说有啥减肥秘籍?”,看着微信朋友圈里,闺蜜急切的问询,郝某某知道,又来生意了。只是这单生意还没来得及出手,自己就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经审查,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检察院以郝某某与潘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12月份以来,为缓解经济压力,郝某某、潘某某两个好姐妹合伙干起来微商,她们通过微信从上家手中多次购买所谓天使糖果、女王果蔬解压片等减肥食品,之后通过拉群、加微信好友,以及在微信朋友圈里打卡、晾晒自己所谓的瘦身美图等方式,吸引朋友圈里想减重但又不愿锻炼的小姐妹们购买她们的减肥食品。截止到案发,她们分别以300到500元不等的价格,共计销售了100多盒该食品,从中获利颇丰。上述产品经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鉴定含有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案件办理中,办案检察官对郝某某、潘某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并邀请专业医生向其说明西布曲明对人身体健康的危害,郝某某、潘某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自愿认罪认罚及就损害公益行为进行道歉和赔偿。